到職日112/03/13,113/02/12請育嬰假2年,114/01/17公司解散為非自願離職之終止勞動契約日。113/02/12至114/01/17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勞動契約存續,但不採計工作年資。
因此新制資遣費112/03/13起訖113/02/12,剛好11個月。資遣費計算為113/02/12前六個月平均工資11/12個月1/2。
※試算:假設一個月平均工資60000元11/120.5=27,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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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竑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