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確實是在上班時間擔任講師,若是因為如此的關係費用歸屬於公司,我想應該是沒有問題,但是目前問題是他請員工簽名,是用員工的名字去核銷,若是要歸屬於公司,應由公司簽章,因公司已付了薪資了!或是能覂請員工上課那兩個小時請假,再領中點費?
如果只是使用員工名字核銷,實際沒有收到,建議和公司協商,因為會和員工所得稅繳納金額有關,至於您所提出的方式(改由公司簽章、用請假換取鐘點費等)可以參考,唯請假換取鐘點費要注意請假時數是否會影響員工考績。
協會課程: 人力資源管理課程| 主管領導管理課程| 業務行銷客服課程| 秘書行政課程| 總務採購課程| 認證課程: 認證課程綜合版| 人力資源管理師認證班| 勞健保暨勞動法規管理師認證班| 企業內部講師認證班| 基層主管養成特訓認證班| 專業秘書暨行政管理師認證班| 勞動法人資讀書會 集團服務: 人力銀行| 企業求才服務| 1111獵頭| 1111商搜網| 創業連鎖加盟| 落點分析| 1HR人資系統 ‧地址:(105)台北市松山區復興北路191號15樓之三‧電話:(02)2748-5188‧傳真:(02)2748-6388 ‧Email:cpea@cpea.org.tw ‧服務時間:周一~周五 AM8:30~PM6:00 / ‧協辦單位:全球菁英人才發展股份有限公司│中華人事管理顧問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