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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我在鋁工廠8年5個月了.月薪321003-4月履次遭老闆娘電話中辱罵個人道德問題,中間我多次告知特助-主張資遣,卻無回應~後又被辱罵.深感氣憤笨的寫下~因心情不佳,向公司請辭的字條.後有告知等交接或做滿1個月可是28日叫我做到30日, 家人知道我被罵著離開也很氣憤難過,所以29日我去勞工處了解,且寄出存證信函(告知公司規章屢次更改+辱罵問題~無法可忍=請求非自願離職+資遣費)5/9提出調解1.勞退6(公司有文說要求自付.但會每年加薪.有要求簽名)2.特休假+國定假日差8日未休+延長工時(每月差24h)的工資+資遣費 我算約60萬~公司僅願12萬=6/9協調不成立30號我工作到最後2h才能整理~大約寫了交接事情並老闆特助遷名?可現公司說我刪除檔案反咬我怎麼辦?...ps公司檔案均有留~有部份個人自建使用方便計算的檔才刪.....(拜託~非常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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