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時薪人員休假日適逢國定假日是否需要另外擇日補休?
1.時薪人員係部份工時人員,薪資係依出勤時數計算,未出勤之工作時間是沒有薪資的,也沒有補休的問題。   2.惟依新修訂之勞動基準法1例1修之規定,無論時薪人員每天工作時間,仍需遵守連續工作5天,第6天就要依休息日加班費給付標準核予加班費,連續工作之第7天就是例假日(除非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不得出勤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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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國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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