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外籍勞工因父親過逝請假回家奔喪40天,扣除事假14天、特休及喪假,尚需請假17天.1. 依內政部(74)台內勞字第315047號函釋,公司並無相關規定於工作規則中,目前仍以事假辦理,是否可行?2. 公司可否扣除例假日不給薪?
超過14日之連續事假,併計例假及國定假日,皆不用給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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