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固定六日休假,偶爾配合校務,需週六上班,並於其他天給予調休。但,出勤並非全天,是否可以半日或小時調休?
1.  若週六屬於休息日上班,可以依照勞基法第32條之一辦理。
2.  該條規定如下,雇主依第三十二條第一項及第二項規定使勞工延長工作時間,或使勞工於第三十六條所定休息日工作後,依勞工意願選擇補休並經雇主同意者,應依勞工工作之時數計算補休時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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