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已認定通勤職災,薪資部分是否按照全薪還是半薪做支付,全勤部分是否可以扣除,還是不可以。謝謝
一、員工請公傷假醫療中不能工作時,雇主應按其原領工資數額予以補償。所稱原領工資,係指該員工遭遇職業災害前一日正常工作時間所得之工資。其為計月者,以遭遇職業災害前最近一個月正常工作時間所得之工資除以三十所得之金額,為其一日之工資。
二、故全勤部分不可以扣除,應予計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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