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周變形160小時,員工平日超出正常下班時間得否抵未達法定工時之部分,先決是勞資雙約定之工時4周為多少。
如約定為160,則超出日正常工時之部分,未達30分鐘(距上一次休息時間4小休息時間,可視為休息時間),沒有加班問題。
如約定工時少於160小時,超出日正常工時,但未達法定工時部分,由勞資雙方依約定處哩,與勞動基準法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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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實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