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您好,我目前就職產業是家具工廠需銷售商品月薪制/每月26000+2000(全勤)=$28000+銷售獎金休假方式很像隔周休,固定休星期日公司剛開始說每月休兩個星期六,其他星期六上班後來又說第三周放假,然後又改上班,所以我搞不清楚,想請問如果遇到那月有第五個星期六是上班日還是應放假日呢?謝謝回覆
依據勞動基準法第36條,一周7日應有一日為例假,一日為休息日,只要一周工作超過5日,第6日出勤即為加班。工作時間計算最大單位為周不論月。
 
相關課程可參考協會網站【勞基法逐條解析基礎入門】、【最新勞基法重點條文解析及具體因應措施】、【NEW!最新勞基法修正解析與實務操作重點】、【員工各種假別管理及法令處理規範】
協會課程: 人力資源管理課程| 主管領導管理課程| 業務行銷客服課程| 秘書行政課程| 總務採購課程| 認證課程: 認證課程綜合版| 人力資源管理師認證班| 勞健保暨勞動法規管理師認證班| 企業內部講師認證班| 基層主管養成特訓認證班| 專業秘書暨行政管理師認證班| 勞動法人資讀書會 集團服務: 人力銀行| 企業求才服務| 1111獵頭| 1111商搜網| 創業連鎖加盟| 落點分析| 1HR人資系統 ‧地址:(105)台北市南京東路五段225號15樓 ‧電話:(02)2748-5188‧傳真:(02)2748-6388 ‧Email:cpea@cpea.org.tw ‧服務時間:周一~周五 AM8:30~PM6:00 / ‧協辦單位:全球菁英人才發展股份有限公司│中華人事管理顧問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