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勞基法第21條第1項規定,工資由勞雇雙方議定之。但不得低於基本工資。同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3款規定,勞動契約應依本法有關規定約定下列事項:三、工資之議定、調整、計算、結算與給付之日期及方法。
      二、所詢需要輪三班的工作,不發給夜間輪班津貼是否違法;一般雇主為體恤夜間輪班工作勞工之辛勞,多會核予夜班津貼,但這核屬工資範疇,且如何發給勞基法並未明確規範,勞雇雙方可參依上開條文規定議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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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竑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