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11年12月27日到職(112/12/27滿兩個年)但現在卡到我要生產,我計算過了56天產假了1)假如我11/2開始請產檢,56天結束剛好是到12/27(剛好🈵️兩年)2)假如我11/3開始請產假,56天結束剛好是到12/28我這樣計算方式可以嗎?3)我能11/2請特休,11/3在請產假嗎
111年12月27日受雇,112年12月26日滿1年年資,不是2年。年資滿1年後,才有7日特休,如要在滿1年年資之前請特休,必須是滿半年年資,未休畢部分。請產假是以有分娩事實為依據,一旦有分娩事實,雇主即應停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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