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派遣公司應聘工作者,而我在2月14日在前往上班途中發生車禍,我都有申請告知需要請假,因為傷到尾椎骨,然而派遣公司告訴我,還是我先暫退廠,不然這樣造成公司在安排工作時的不便,我當時說我是因上班途中發生車禍並不是自己私人去做什麼事在途中發生的車禍,而你們也不能將我辭退也不能要求我離職,派遣人員說只是暫時退廠,只要我好了就能夠馬上進廠,然而我上上星期告知我可以上班了,他們又說現在卻兼差4小時的班,因為原本我是做8小時的班別,領月薪制的,我告知可以上班了又變成剩兼差4小時的班別,又等了三天又說目前工廠那裡沒有職缺,又叫我等通知一等又過了半個月了,當初要我簽離職單之前我有和派遣人員說我要簽(非自願離職單),他們跟我說他們公司並沒有,一直堅持要我先簽,就用敷衍的方式騙我簽離職單。我和派遣說我車禍並非願意也沒有和公司及派遣公司要求什麼,只希望你們能夠開立一張非自願離職單給我,至少在我休養期間可以申請失業交付,他們就是不肯一直推託說他們派遣公司沒有這一項。請問我該如何辦該如何向派遣公司提出異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