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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 我有一個問題 請您幫我解惑: 門市員的薪資結構有超時津貼項目 我詳細說明一下這超時津貼的由來: 正常基本工時一天8小時 由於他們的上班時間為10小時 月休8天 所以每月超時2x22小時 超時費用4857元 門市員薪資範圍20000-25000 抓最高的超時費用 所以只要是門市員的薪資項目就是固定的 店長也是如此如附檔 這麼一來超時津貼是固定發放 而且每月每人皆一樣 肯定的是工資沒錯 但是這樣是否就是加班費呢 是否牽涉到免稅與否問題(46小時免稅) 另外請教這樣的結構設計是否違法或不合理 (因為門市員薪資基本20000元或更高,又要他們每天基本上班10小時,而且有可能有些人還需延長至12小時,
如果以8小時上班來計算4小時加班費或是2小時加班費又是一筆龐大費用,所以才想說給他的薪資裡已經含超時7500
再延長至12小時的算2小時加班)
如果現有結構不好是否請老師指導更好的處理方式,但是不會多付出公司成本
因現有2萬元薪資如果以2小時計加班費(上12小時)薪資為24857+獎金
如果用2萬元+4小時加班 薪資就是30919+獎金 公司負擔很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