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大陸年休及放假新公佈規定感覺滿奇怪的, 可否請老師幫我確認:1.所謂的特休未休應給3倍工資?2.每月工資是以22天作為計算基準? 假日加班應另外給付2~3倍工資?已上麻煩您囉, 謝謝~~
1.「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休年休假的,經職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對職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單位應當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倍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因此最好全部安排休完就沒事。也不要給員工故意不休假的機會。
2.每日工資是以月工資除以21.75天,得出日工資。休息日(星期六、日)加班,可先安排補休,無法補休的另外給付2倍的加班費。國定節假日加班,另外給付3倍的加班費【不能補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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