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公司員工加班後在回家途中出車禍(約晚上8點半時),有警察開立証明,但隔天才去醫院看診並開立診斷書,看診証明只告知當天有看診及傷況,並無需在家休息的字眼,主管有提出員工只有皮外傷及輕微挫傷,行動上仍可正常從事原來的工作,現員工請當天假,這公傷假有成立嗎,還是應認定為病假?另警察開立的証明上,處理的交通分隊地址轄區若不同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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