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很多公司都會有退休後再雇用的情形,勞保局只管是否符合請領老年給付資格,以及是否符合領取老年給付後再受僱的事實,不管企業內部如何計算這個勞工退休年資。
2.另,就勞動契約勞看,勞工自企業退休,原本的勞動契約就已經終止,同時僱主也應於退休日起算30日內給付舊制部份年資退休金。至於勞工於退休後再受僱,無論前後契約中斷多久,均屬於新定的勞動契約,工作年資可重新起算,惟勞工得與企業協商約定優於勞動基準法的勞動條件。
3.勞動基準法跟勞工保險條例是兩個法律,也是由不同機關主管,企業如果要幫勞工申請老年給付當然要符合勞工保險局的規定,至於工作年資如何計算,因為退休後再僱用是屬於新契約,依法可以重新起算,如果企業願意無條件承認之前的工作年資,當然也可以。但是勞工要有退休的事實,才能去申請老年給付,所以雇主在勞工申請老年給付的同時也會有給付退休金的義務。
黃馨 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