敝公司有位主管的勞保累計投保年資到今天為止是27年149天。由於現在國民年金制即將上路,因此他也想趕流行,申請勞保老年給付。但是,他並沒有離職的打算。由於老年給付是退職才能申請,那麼我究竟應該怎麼回應,或者技術上怎麼做呢?(他說他的友人也是這麼申請都OK)我知道任用已請領過老年給付的人就投保職災即可,那麼我是不是真的可以幫他退保後辦理申請老年給付,立即投保職災,但是他仍然在職呢?
國民年金之參加對象為年滿25歲以上至65歲以下在國內設有戶籍國民,除已參加相關社會保險者外均應參加。因此,只要在職從事工作參加相關社會保險者,即無法為其加保。
依國民年金法第7條規定:「未滿六十五歲國民,在國內設有戶籍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除應參加或已參加相關社會保險者外,應參加本保險為被保險人:」。所詢第一項在97.10.1已滿65歲,與該法規定未滿六十五歲國民之資格不符,故非加保的對象;另該法無視同被保險人,併此敘明。
協會課程: 人力資源管理課程| 主管領導管理課程| 業務行銷客服課程| 秘書行政課程| 總務採購課程| 認證課程: 認證課程綜合版| 人力資源管理師認證班| 勞健保暨勞動法規管理師認證班| 企業內部講師認證班| 基層主管養成特訓認證班| 專業秘書暨行政管理師認證班| 勞動法人資讀書會 集團服務: 人力銀行| 企業求才服務| 1111獵頭| 1111商搜網| 創業連鎖加盟| 落點分析| 1HR人資系統 ‧地址:(105)台北市南京東路五段225號15樓 ‧電話:(02)2748-5188‧傳真:(02)2748-6388 ‧Email:cpea@cpea.org.tw ‧服務時間:周一~周五 AM8:30~PM6:00 / ‧協辦單位:全球菁英人才發展股份有限公司│中華人事管理顧問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