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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有位員工自97年7月10日到職,因跟公司有簽訂定期契約到期日為8月10日,此員工的品性真的很不好,上班酒味很重,請假也不打電話,在8月2日時說被公司的印刷機壓傷手,但詢問跟他一起工作的員工說並沒有壓傷,這就算了,8月3日連續3日都沒有來上班,人事單位也聯絡不到他,在打好幾次電話後家裡有接通,有告知他契約到期無法續約,而他就拿診所的診斷證明書說他要請工傷,但他以連續曠職好幾天,連電話有沒說,公司也不知是否該付這三天的公傷假嗎?此員工晚上來恐嚇班長公司又該如何處理ㄋㄟ!! 請老師解答好嗎?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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