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老師:某位同仁於8/31為最後上班日(離職日),公司也於8/31同時退保,若這位同仁於下班後回家途中發生意外,是否為職災?公司需要負責嗎?於勞保方面可否請領費用?其離職同仁與公司勞動契約是否於下午五點終止(假設公司下班時間為下午五點)?
契約一旦終止即無職災的問題,可參閱勞基法進階班講義,有關職災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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