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延長工作時間不給加班費改以調節薪資取消加班費在不簽勞資同意書下僅以公告+主管告知+主管不的簽核加班申請單這方法可行嗎?管理規章要怎麼訂?勞資爭議時怎麼處理?...等等..
勞工有延長工作時間之事實,雇主即需依勞基法第24條規定發給延長工作時間之工資;惟如經徵得勞工同意,亦可採擇日補休方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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