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人以下的公司不是勞保強制納保單位,所以員工通常會去職業工會加保,或者不保勞保,而至戶政事務所以個人身分辦理健保。
2、5人以上的公司負責人應與員工在同一投保單位,5人以下公司的負責人,除非公司自願成為投保單位,否則也只能在職業工會加保,但實務上會以職業勞工的身分加保而非雇主。
3、5人以下事業單位,可以單獨向勞保局申報勞退就好。
4、公司目前儘管只剩下兩個人,但是之前曾經自願或強制成為投保單位,則除非公司消滅,否則都應該以現在的投保單位為員工家勞健保與勞退,負責人也應該再同一個投保單位中。
黃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