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想請問老師, 勞工請事假的扣款要如何計算? 以月薪除/30天x請假天數? 還是可用 月薪x12個月/365天x請假天數?3) 勞基法對請假扣薪的計算沒有規範, 公司要在哪裡去規範呢?
事假不給薪,如為月薪制,即以30天除總薪資額即可。法律本不會規範薪資約定方式,依勞基法第21條規定,薪資是自行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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