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輩們好上次曾問過因承辦人疏失致被保險人於請領退休金時勞保年資短少1年1.若採用年金方式補償該被保險人, 試問 公司可按次請被保險人舉證,包括折算率、存活期間、符合條件之眷屬人數及加發金額等相關證明,上述資料該被保險要用何資料證明及舉證呢?2.民法追償15年,起始日如何認定?自加保日起?離職日起?亦或是答合請資格日起?tks
受損害之日開始為「起始日」,以和解之方式來賠償一筆費用較為可行
協會課程: 人力資源管理課程| 主管領導管理課程| 業務行銷客服課程| 秘書行政課程| 總務採購課程| 認證課程: 認證課程綜合版| 人力資源管理師認證班| 勞健保暨勞動法規管理師認證班| 企業內部講師認證班| 基層主管養成特訓認證班| 專業秘書暨行政管理師認證班| 勞動法人資讀書會 集團服務: 人力銀行| 企業求才服務| 1111獵頭| 1111商搜網| 創業連鎖加盟| 落點分析| 1HR人資系統 ‧地址:(105)台北市南京東路五段225號15樓 ‧電話:(02)2748-5188‧傳真:(02)2748-6388 ‧Email:cpea@cpea.org.tw ‧服務時間:周一~周五 AM8:30~PM6:00 / ‧協辦單位:全球菁英人才發展股份有限公司│中華人事管理顧問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