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老師,若公司在等待人員體檢報告期間,(公司規定在收到體檢報告方可進廠成為員工約14日)進行職前訓練課程,該項作業內容僅為公司制度/規章/工安/sop說明..等,不會直接與實際工作操作有關,主要在增加人員正式報到時對公司的熟悉及了解。 並降低訓練時間及成本(訓練期間會是斷續的3-5天)不會連續上課。
問題一:在人員未報到前可否另簽定短期訓練合約。 問題二:訓練期間的薪資如何計算,才較合理。 問題三:訓練期間是否應加保勞健保,還是可以另購置意外團險。 問題四:訓練期間是否應列計年資計算。 問題五:由於公司工安訓練單位要求只有在正式報到時,公司才能進行工安訓練,該項是否有法規規定不得提前做訓練。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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