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好:我們是國營企業,外包勞務承攬人力,從事飛機修護工作,因該國營企業投標之工作期約至99年10月31日到期(95年起合計五年),合約到期後該國營企業,是否能後續承包工作需重新開標,如果該公司得標,承攬工作地點及內容不變。問題:如果該公司得標,員工將可重新簽約(合約時間接續且工作地點及內容不變),獲得續約員工,年資是否可累積計算;如未獲續約之員工(前約簽訂五年),可否要求資方發給資遣費。
如得標廠商係人力派遣業,依勞委會97年函釋,人力派遣業屬於人力供應業,於87年7月1日起適用勞動基準法,其與員工之間簽訂的勞動契約為不定期契約。因此來函所提,如果該公司得標,員工將可重新簽約,獲得續約員工,年資應合併計算;未獲續約之員工,可以要求資方發給資遣費。
協會課程: 人力資源管理課程| 主管領導管理課程| 業務行銷客服課程| 秘書行政課程| 總務採購課程| 認證課程: 認證課程綜合版| 人力資源管理師認證班| 勞健保暨勞動法規管理師認證班| 企業內部講師認證班| 基層主管養成特訓認證班| 專業秘書暨行政管理師認證班| 勞動法人資讀書會 集團服務: 人力銀行| 企業求才服務| 1111獵頭| 1111商搜網| 創業連鎖加盟| 落點分析| 1HR人資系統 ‧地址:(105)台北市松山區復興北路191號15樓之三‧電話:(02)2748-5188‧傳真:(02)2748-6388 ‧Email:cpea@cpea.org.tw ‧服務時間:周一~周五 AM8:30~PM6:00 / ‧協辦單位:全球菁英人才發展股份有限公司│中華人事管理顧問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