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員工自請離職,公司予以同意, 並開始工作交接. 唯至最後一天(還未填寫書面離職單), B員說不想離職了. 公司已正式錄取新人A,A已申請離職並確定報到.因為B員平日表現不佳, 主管亦不希望其續留, 故目前申請勞工局調解中.Q1. B員自請離職是否為口頭雙方承諾,為有效契約? 公司是否有權可以要求B履行, 或強制終止契約嗎?Q2. 若因此A無法任職, 因A已離職沒工作, 故A可向公司申請損失? 公司可以轉向B要求賠償嗎?謝謝Q2
契約終止單方片面意思表示到達對方即可,書面口頭皆可。本案員工既已表達契約終止之意思,終止日屆期契約即終止,當事人不得任意撤銷,除非對方同意。日期到雇主即應拒絕受領員工勞務。有無辦離職手續不影響契約終止之效力。
協會課程: 人力資源管理課程| 主管領導管理課程| 業務行銷客服課程| 秘書行政課程| 總務採購課程| 認證課程: 認證課程綜合版| 人力資源管理師認證班| 勞健保暨勞動法規管理師認證班| 企業內部講師認證班| 基層主管養成特訓認證班| 專業秘書暨行政管理師認證班| 勞動法人資讀書會 集團服務: 人力銀行| 企業求才服務| 1111獵頭| 1111商搜網| 創業連鎖加盟| 落點分析| 1HR人資系統 ‧地址:(105)台北市松山區復興北路191號15樓之三‧電話:(02)2748-5188‧傳真:(02)2748-6388 ‧Email:cpea@cpea.org.tw ‧服務時間:周一~周五 AM8:30~PM6:00 / ‧協辦單位:全球菁英人才發展股份有限公司│中華人事管理顧問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