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產假中公司能否向員工提出資遣?員工並無重大違規,也不答應被資遣,該如何處理?2.留職停薪育嬰假應於何時提出才合理合法?產假休完後才提出,還是產假中即應提出?3.非自願離職證明是否一定要員工簽名同意才成立,如員工因公司已付資遣費不滿意而不同意,可否不簽?
育嬰留職停薪之提出,並無限制一定期間,僅規定必須服務滿一年,小孩未滿三歲,並以書面提出即可。雇主解僱員工不需員工同意,不論是否為非自願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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