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君於公司任職15年餘,公司規定年資10年以上每年特別休假15日,特增1年多加1日,甲員於民國99年11月1日起;迄100年10月31日辦理留職停薪,100年11/1復職。請問:1.100年11月1日復職後之應發99年給特別休假之計算為何?2.101年元月應發給100年的特休為幾日?
復職後併計留職停薪前之年資,滿一年後才給予特休。以此類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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