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員工任職滿14年於100年度1月份核給19天年假已休完,於100.3.8至100.7.31請育嬰假。今年工作日為100.1.1至100.3.7(共2個月7天)+100.8.1復職至100.12月底(共5個月),所以今年度工作年資為7個月7天,請問101年之年假天數是否為:100年的年假天數實際工作月除以12個月 19天(7/12)=11天。 謝謝答覆
100年工作未滿一年沒有年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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