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內需要資遣一員工,原本就已經跟主管在討論要資遣,而正要執行之時,她突然告知已未婚懷孕4個月了
1.請問此時我應該注意什麼?我們要資遣她的主要原因是:不斷地搞小團體,排斥其他員工致使優秀員更不斷離職,且工作態度差以致造成客戶不斷流失尤其12月底至今
2.她至今在此工作約1年又4個月 因此我們需給他20天之預告期 請問預告期有包括周末或國定假日(春節)嗎?
3.每次資遣員工我們都要行文到勞委會以及勞工局報告嗎?有無注意事項?
4.因考慮到被資遣的員工可能會需要申請失業補助以及之後的生產補助,她之前的投保金額是用底薪17280,另福利部分有:經驗津貼、學歷津貼、證照津貼,總薪資在3萬以內,請問這樣有問題嗎?若有問題,能夠在最近幫他將投保金額提高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