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 記者呂思逸
一例一休修法事業單位經過勞資會議後,每月加班工時提升至54小時、鬆綁七休一可連續上班12天、輪班間隔8小時,外界抨擊,勞資會議根本都是假的,勞動部提醒,是否合法召開勞資會議、違法工會法,未來將與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討論,納入上市櫃准駁、聘雇製造業、營造業移工審核、公共工程招標審核依據。
勞動部長林美珠今早在勞基法公聽會上說明,林美珠說,不希望修法彈性被企業濫用,導致損失勞工權益,針對沒有召開勞資會議、違反相關法令者,將要求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列為重大缺失。
林美珠說明,如果真的違反工會法的事業單位,將請證交所、櫃買中心做為是否審查上市櫃的准駁,勞部也會與相關部會研究,事業單位社會責任也作為招標公共工程審查標準之一。
勞動部下午公布勞資會議成立、召開SOP,勞動部說明,依據現行規範,事業單位成立勞資會議,首先應該先有勞方、資方代表各2至15名,勞方代表應該由工會或勞工代表選舉產生,若事業單位勞工人數3人以下才不須辦理選舉。
依據勞資會議實施辦法,勞資會議每3個月辦理一次,勞資會議是否成會,勞資雙方代表應該過半數出席,達成議決必須有共識或者3/4多數決,勞動部說,多數決規範,不會讓雇主有片面決定。
勞動部也將勞資會議的培訓活動,強化勞資溝通、協商,另外,勞動部承諾,未來目標將是輔導工會成立、增加勞資會議功能。
《勞動部》勞資會議流程圖 下載:
★「成立」勞資會議流程圖(一)
★「召開」勞資會議流程圖(二)
★ 勞資會議說明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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