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老師如果跟公司簽訂定期契約三個月(假設6/1~9/1)1.約滿到期之後不續聘是否沒有資遣費? 2.公司是否能在未滿三個月時資遣員工(不勝 任或業務緊縮...等)?被資遣是否可領資遣 費?3.合約未到期員工能否離職?離職是否有違約 賠償的問題?
定期契約到期,依據勞基法第18條規定,不得請求資遣費。未依約提前終止契約,即屬違約,員工提前離職是否有違約賠償問題依約定。至於雇主違約,員工是否可請求資遣費,法律不禁止。
協會課程: 人力資源管理課程| 主管領導管理課程| 業務行銷客服課程| 秘書行政課程| 總務採購課程| 認證課程: 認證課程綜合版| 人力資源管理師認證班| 勞健保暨勞動法規管理師認證班| 企業內部講師認證班| 基層主管養成特訓認證班| 專業秘書暨行政管理師認證班| 勞動法人資讀書會 集團服務: 人力銀行| 企業求才服務| 1111獵頭| 1111商搜網| 創業連鎖加盟| 落點分析| 1HR人資系統 ‧地址:(105)台北市松山區復興北路191號15樓之三‧電話:(02)2748-5188‧傳真:(02)2748-6388 ‧Email:cpea@cpea.org.tw ‧服務時間:周一~周五 AM8:30~PM6:00 / ‧協辦單位:全球菁英人才發展股份有限公司│中華人事管理顧問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