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老師醫療必須費用之定義?
有關醫療必須費用之定義,可參考下列法令及解釋令: 一、勞動基準法第59條第1款規定:「勞工受傷或罹患職業病時,雇主應補償其必需之醫療費用。」。 二、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78 年 11 月 09 日(78)台勞保三字第 26322 號函釋:第一則勞工職業災害,其急診掛號費及後續醫療門診掛號費,應由雇主補償;第二則勞工因公受傷,其急診掛號費及後續醫療門診掛號費屬雇主應補償之醫療費用。 三、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84 年 05 月 09 日(84)台勞動三字第 112977 號函釋:職業災害所生之醫療費用勞保給付不足時,雇主應予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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