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您好,新任董事長原已在公司投保(顧問身份),近日改選董監事,他是某家公司代表人當選董事及擔任董事長,薪水幾萬元因全民健康保險法施行細則 第四十一條有提到說負責人不得低於員工申報之最高投保金額,目前員工最高投保金額是169,200元,請問新任董事長的健保是否一定要投保在169,200,還是可以以實際薪資去投保呢?謝謝~
第四十一條有提到說負責人不得低於員工申報之最高投保金額,目前員工最高投保金額是169,200元,,因此,一定要投保在169,200。除非他是別家公司之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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