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資源管理課程/人資證照/企業內訓/主管培訓/一例一休

人力資源管理課程/人資證照/企業內訓/主管培訓/一例一休 中華人事主管協會公告事項 企業內訓課程 公開進修課程 1111人力銀行_求職找工作的求職網
政府免費補助《50人以下企業》教育訓練費!!【113年度北區選課在這裡!】(經費有限,用罄為止!)
LINE線上客服
最新消息

最新消息

線上進修課程

線上進修課程

實體進修課程

實體進修課程

企業內訓

企業內訓

企業輔導

企業輔導

HR知識中心

HR知識中心

LINE@線上客服

法令專區

會員專區

會員專區

勞資Q&A

勞資Q&A

訂閱電子報
 
Email
 
1
 【休假管理】請假假別的問題  2010/8/10
 
 
Q

 員工若請普通傷病假超過勞工請假規則第4條第1項所定之期限,則可先以事假或特別休假抵充,抵充後仍未痊癒者,得予留職停薪。
請問:
1.病假超30天,可先以事假或特別休假抵充之問題?那如果不用事假或特休假抵充有無可以嗎?
2.延續問題1,如果抵充完畢後,當年度該員工病癒回來上班後,在該年度未結束前,有事要親自處理或想去渡假時,其應該請什麼樣的假(因為事假一年又不得超過十四天、或特休假又都請完了)?

 
A  

超過勞工請假規則第4條第1款30日非住院病假,如有需要繼續請病假,雇主可以要求以事假及特休抵充,如仍有不足,才得考慮留職停薪。前述前題是,雇主不同意將住院病假放寬為非住院病假,如果同意放寬,前述論述皆不存在。



張中興


協會課程: 人力資源管理課程主管領導管理課程業務行銷客服課程秘書行政課程總務採購課程
認證課程: 認證課程綜合版人力資源管理師認證班勞健保暨勞動法規管理師認證班企業內部講師認證班
基層主管養成特訓認證班專業秘書暨行政管理師認證班勞動法人資讀書會
集團服務: 人力銀行企業求才服務1111獵頭1111商搜網創業連鎖加盟落點分析1HR人資系統
‧地址:(105)台北市南京東路五段225號15樓 ‧電話:(02)2748-5188‧傳真:(02)2748-6388 ‧Email:cpea@cpea.org.tw


服務時間:周一~周五 AM8:30~PM6:00 /
協辦單位:全球菁英人才發展股份有限公司│中華人事管理顧問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