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黃紘鈞老師,有關大解法的同一事業單位:一、指的是其企業的子公司跟分公司都要算嗎?二、若是已經是不同法人了呢?三、若是像南亞跟台塑這樣的關係(只知道出錢的都是王家的人,是什麼關係我也搞不懂),南亞若有一天大量解僱勞工,要計入台塑嗎?因為找不到相關函釋,煩請紘鈞老師解說,謝謝~
一、所詢企業的子公司跟分公司若為分支機構而非獨立之單位,即需與總公司勞工合併計算。 二、承上,若企業的子公司跟分公司為不同法人,則不需合併計算。 三、南亞與台塑公司為不同法人,南亞若大量解僱勞工,不需計入台塑勞工。
協會課程: 人力資源管理課程| 主管領導管理課程| 業務行銷客服課程| 秘書行政課程| 總務採購課程| 認證課程: 認證課程綜合版| 人力資源管理師認證班| 勞健保暨勞動法規管理師認證班| 企業內部講師認證班| 基層主管養成特訓認證班| 專業秘書暨行政管理師認證班| 勞動法人資讀書會 集團服務: 人力銀行| 企業求才服務| 1111獵頭| 1111商搜網| 創業連鎖加盟| 落點分析| 1HR人資系統 ‧地址:(105)台北市松山區復興北路191號15樓之三‧電話:(02)2748-5188‧傳真:(02)2748-6388 ‧Email:cpea@cpea.org.tw ‧服務時間:周一~周五 AM8:30~PM6:00 / ‧協辦單位:全球菁英人才發展股份有限公司│中華人事管理顧問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