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公司有位員工,於97年發生職災,當時有請領過2個月的職災傷病給付。從事發就醫後,這段時間都有在做復健..不過最近醫生告知因為復健狀況不是很好,需要再開刀裝置人工髖關節,並且須在家休養8週...故想請問老師,過了這麼久了,他這還算是職災嗎?可否再次請領傷病給付?!
本案醫生告知因為復健狀況不是很好,需要再開刀裝置人工髖關節,並且須在家休養8週乙節;如於97年發生職災,有因果關係,即因此職災而導致需要再開刀裝置人工髖關節之結果,況且這段時間都有再做復健,雖過了這麼久,仍屬職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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