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您好:公司現有一名員工,因精神狀況不佳公司准予辦理留職停薪半年調養並同意續保。但員工未能提供相關醫師診斷證明。勞退6已申請停止提撥。一、同意續保,是否可將勞保及健保投保級數調降?應如何辦理申請?二、若無法調降級數,是否可直接退保後再加保方式續保? (因未提供傷病證明)
1.辦理留職停薪期間同意續保,將勞保及健保投保級數調降並不恰當。 2.若無法調降級數,必須依法終止勞動契約後,再辦理退保;再加保必須新的勞動契約生效時,到職加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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