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老師如勞工遭遇傷病事故經醫院診斷為植物人(未滿半年/不是職災),那麼勞保是否還能繼續加保?
勞工保險條例第五十七條:被保險人經評估為終身無工作能力,領取失能給付者,應由保險人逕予退保。 勞工保險條例施行細則第七十六條:被保險人經保險人依本條例第五十七條規定逕予退保者,其退保日期以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院或診所診斷為實際永久失能之當日為準。 勞工保險失能給付標準第四條:本條例所定經評估為終身無工作能力者,指其失能狀態經審定符合本標準附表所定失能狀態列有「終身無工作能力」者。 故貴單位之問題,『如勞工遭遇傷病事故經醫院診斷為植物人,那麼勞保是否還能繼續加保?』,其中『經醫院診斷為植物人』之日期依前開勞工保險條例施行細則第七十六條之規定,即為退保日期,而植物人為 「終身無工作能力」,屬第一級永久失能,勞保無法繼續加保。但尚未申請失能給付之前,勞保仍能繼續加保。
協會課程: 人力資源管理課程| 主管領導管理課程| 業務行銷客服課程| 秘書行政課程| 總務採購課程| 認證課程: 認證課程綜合版| 人力資源管理師認證班| 勞健保暨勞動法規管理師認證班| 企業內部講師認證班| 基層主管養成特訓認證班| 專業秘書暨行政管理師認證班| 勞動法人資讀書會 集團服務: 人力銀行| 企業求才服務| 1111獵頭| 1111商搜網| 創業連鎖加盟| 落點分析| 1HR人資系統 ‧地址:(105)台北市松山區復興北路191號15樓之三‧電話:(02)2748-5188‧傳真:(02)2748-6388 ‧Email:cpea@cpea.org.tw ‧服務時間:周一~周五 AM8:30~PM6:00 / ‧協辦單位:全球菁英人才發展股份有限公司│中華人事管理顧問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