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你好 請問員工(非工作中)中風住院,依勞工請假第四條規定請病假30天後再請事14天及特別休假後,仍未痊癒若公司不予留職停薪是否合法且是否需支付資遣費?程序上該如何做?請老師能盡快指點迷津,在此先謝謝你了!
1.依勞工請假規則第4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未住院傷病假與住院傷病假二年內合計不得超過一年。因此,超過一年後始有留職停薪問題。 2.若要資遣當然要發給資遣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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