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4/22以e-mail告知單位主管要離職,未親自到公司辦理離職手續,之後一直無法聯絡到該員工.請問:1.公司於4/25申請退保,可追溯到4/22嗎?2.如果應該以4/25為退保日,那麼勞退提繳應該計算到何日?3.該員薪資是否計算至4/22即可?請協助解答, 謝謝老師
該員未親自到公司辦理離職手續,並不影響離職意思表示之效力,惟該員4/22以e-mail告知單位主管要離職,但來函未提到該員e-mail有無告知何時離職,若有再視離職日據以申報勞保勞退之離職退保手續。
協會課程: 人力資源管理課程| 主管領導管理課程| 業務行銷客服課程| 秘書行政課程| 總務採購課程| 認證課程: 認證課程綜合版| 人力資源管理師認證班| 勞健保暨勞動法規管理師認證班| 企業內部講師認證班| 基層主管養成特訓認證班| 專業秘書暨行政管理師認證班| 勞動法人資讀書會 集團服務: 人力銀行| 企業求才服務| 1111獵頭| 1111商搜網| 創業連鎖加盟| 落點分析| 1HR人資系統 ‧地址:(105)台北市松山區復興北路191號15樓之三‧電話:(02)2748-5188‧傳真:(02)2748-6388 ‧Email:cpea@cpea.org.tw ‧服務時間:周一~周五 AM8:30~PM6:00 / ‧協辦單位:全球菁英人才發展股份有限公司│中華人事管理顧問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