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職停薪,待產去,直到生完小孩做完月子再回工作岡位,留職停薪當中,無薪水,但公司仍扣勞健保,合理嗎?留職停薪中,公司無給產假(有薪水)合理嗎?
因病留停雇主仍有替員工投保義務。但懷孕留停、現在已不需要、直接請病假即可。本案是否為懷孕不適請病假期間、非留職停薪?又如為留停期間生產,留停期間無產假,留停期滿後仍在產假期間,雇主應給付不足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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