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您好:敝司有員工因病住院休養(癌症)連續請假4個月,依勞基法規定病假住院可2年內合計一年;但超過30天半薪病假後,是否即扣全薪?那請問老師,扣全薪的部分是意指整個月皆無薪資?還是每周六、日2日仍需給付薪資呢?謝謝老師解答。
你好: 超過半薪病假後之後續病假期間,依規定是無薪的,而依照主管機關函釋見解,普通傷病假超過三十日以上之期間,如該期間遇例假日、紀念日、勞動節日等均可併計於請假期內,即仍得扣發全月薪資。 可參考下列課程: 員工各種假別管理及法令處理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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