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提說明: 1.公司三節獎金發放的標準為:端午、中秋各半個月,年終一個月,發放的方式為:平均實領本薪及實領伙食津貼0.5(或1個月),例如.中秋獎金為1-8月平均實領本薪+平均實領伙食津貼0.5,意即會扣除缺勤比例的部份,因事/病假會影響實領本薪&伙食津貼。 2.公司未明定保障薪資14個月。 3.於工作規則中有表示,發放基準為平均實領本薪+實領伙食津貼0.5/1個月。 問題: 1.若缺勤期間為公傷假期間,公司計算獎金是否可扣除? (公傷期間薪資由保險給付薪資補償) 2.若公傷假期間連續二年,期間是否可不發放三節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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