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詢問一下,原本員工是採論調制,四個月換班,早班換夜班、夜班換早班,但公司總經理突然宣布他不同意換班,要固定這樣的班制,請問這是可以的嗎?
1.查勞基法第34條第1項規定,勞工工作採輪班制者,其工作班次,每週更換一次。但經勞工同意者不在此限。
 
2.總經理宣布他不同意換班,要固定這樣的班制,依上開條文規定,仍須經徵得勞工同意後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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