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申請留職停薪,說要陪伴家人,公司也給予同意,目前該員工說要復職,公司也給予職缺(目前暫定三個月),薪資皆與留停之前相同,但員工不願意接受,反請公司資遣?請問若公司若不同意資遣,請員工自行辦離職,是否有違法疑慮.若非育嬰、兵役、傷病等留停,即為一般留職停薪(公司與員工協議好,但並無保證復職一定有適合職缺),而員工提出復職時,公司也剛好沒有合適職缺,公司需支付資遣費嗎?謝謝
雙方依約復職,除非復職工作為勞工不能勝任,不然員工不願接受只有自行離職,公司並沒有解僱員工的理由。
 
相關課程可參考協會網站【勞基法逐條解析基礎入門】、【勞基法-人資主管基礎入門【下集】】、【員工離職及不能勝任之各項爭議解決實務】【契約終止後勞資權利義務與員工不能勝任之判定】、【勞動契約規劃制訂撰擬及範例實務操作免費提供【勞動契約公版範本範例】】
協會課程: 人力資源管理課程| 主管領導管理課程| 業務行銷客服課程| 秘書行政課程| 總務採購課程| 認證課程: 認證課程綜合版| 人力資源管理師認證班| 勞健保暨勞動法規管理師認證班| 企業內部講師認證班| 基層主管養成特訓認證班| 專業秘書暨行政管理師認證班| 勞動法人資讀書會 集團服務: 人力銀行| 企業求才服務| 1111獵頭| 1111商搜網| 創業連鎖加盟| 落點分析| 1HR人資系統 ‧地址:(105)台北市南京東路五段225號15樓 ‧電話:(02)2748-5188‧傳真:(02)2748-6388 ‧Email:cpea@cpea.org.tw ‧服務時間:周一~周五 AM8:30~PM6:00 / ‧協辦單位:全球菁英人才發展股份有限公司│中華人事管理顧問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