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到職前一天即告知用人主管發現自己懷孕了,且經雙方溝通後同意到職,到職至迄今此員工的工作績效不佳且態度亦不好試用期評核為留任觀查,截至目前此員工的工作績效及態度依然沒有改善,若因此而資遣該員工是否合法呢?
雇主既已知悉員工懷孕,要證明員工工作能力不理想,而無性別歧視之動機,十分困難。員工懷孕本無法與正常人般之表現,要證明非因懷孕因素之不能勝任有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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