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
Q1:乙選擇舊制勞退,今年40多歲,但即將滿25年或已超過25年,如要繼續就職,若公司要裁減人力可否強迫退休或調職?若否其有何法令救濟之道如何?
Q2:某甲進公司已9年,年50歲,任職財務部門,最近老板下一道指令,稱財務部門要裁減不專業及不適任人員,請問不適任人員要如何認定會不會有主觀判定的問題,而甲即被資遣掉了,試問是否合法資遣?若否其有何法令救濟之道如何?
Q3:最近大公司常因不合理大量解雇勞工,常須勞資協議如重者須上法院,一家公司在一年內不管是投訴中央和地方機構都有很多糾紛,而每次訴訟時負責人均不出庭,而委託代理人為之,難道國內都没有任何法律可約束公司負責人,請其出面調停和限制其繼續不合理的舉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