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仁因上下班途中發生車禍故開刀在家休養.符合職災範圍-1.由於醫療期間尚未屆滿兩年,如員工自己提出希望可以讓他辦理資遣或退休.請問公司是否可以同意?合法嗎?還有程序注意事項為何?2.如果不能辦理資遣或退休,可以請員工從事較為輕鬆的工作嗎?員工可以拒絕嗎?如果拒絕應該如何處理?請老師指點迷津,感謝!
員工職災如不想繼續受僱,勞資雙方最好合意終止契約,將應給付之補償當作慰問金給付,如雇主不願意,也可拒絕。雇主合意終止契約之風險是員工常常會反悔。雇主如不願合意終止契約,員工職災期間,如能從事無礙其復原之非原勞動契約約定之工作,雇主得協商勞工出勤。員工拒絕而無正當理由,應屬惡意,惡意嚴重,雇主可拒絕給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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