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目前員工懷孕約3個月..但目前公司經營有困難想結束.這樣公司可以解雇該員工嗎?若公司仍有相關企業單位..員工是否可主張調任其他子公司工作?或者員工有其他可主張的方式處理?請幫忙解答非常感謝
公司如有勞基法十一條事由,即可依法解僱員工,你的理由是什麼?該員工是否屬解僱事由部門之人員,如果是,當然可以。
協會課程: 人力資源管理課程| 主管領導管理課程| 業務行銷客服課程| 秘書行政課程| 總務採購課程| 認證課程: 認證課程綜合版| 人力資源管理師認證班| 勞健保暨勞動法規管理師認證班| 企業內部講師認證班| 基層主管養成特訓認證班| 專業秘書暨行政管理師認證班| 勞動法人資讀書會 集團服務: 人力銀行| 企業求才服務| 1111獵頭| 1111商搜網| 創業連鎖加盟| 落點分析| 1HR人資系統 ‧地址:(105)台北市南京東路五段225號15樓 ‧電話:(02)2748-5188‧傳真:(02)2748-6388 ‧Email:cpea@cpea.org.tw ‧服務時間:周一~周五 AM8:30~PM6:00 / ‧協辦單位:全球菁英人才發展股份有限公司│中華人事管理顧問有限公司